中國復合材工業協會自換屆以來,通過積極努力工作和深入企業調研發現,目前行業普遍存在創新能力不足、競爭力不強、產品同質化嚴重的現象。行業內部分企業為了搶占市場,不惜采取低價惡性競爭,甚至偷工減料,假冒偽劣,不講誠信,嚴重損害行業形象和同行的利益。協會通過充分調研,理論學習和綜合比較其他行業的經驗,出臺《中國復合材料工業協會行業自律公約》,并以此為基礎,建立復合材料行業自律體系。該體系通過建立復合材料行業典型產品和先進復合材料產品標準,持續不斷提升行業競爭力,為會員贏得更多市場提供支持;以行業自律公約為基礎,以準則、規范、標準為依據,建議行業企業信用檔案,形成白名單制度,為會員提供增信服務;通過行業自律公約的監督與執行,表彰遵規守紀行為,配合政府監管,懲處違規違紀行為,彰顯行業公正公平,打造和諧的良性競爭環境。2022年6月22日《中國復合材料工業協會行業自律公約》經中國復合材料工業協會七屆三次理事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
中國復合材料工業協會
行業自律公約
第一條 根據中國復合材料工業協會章程,為規范會員從事復合材料的業務行為,保護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建立會員自律機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中國復合材料工業協會行業自律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第二條 本公約所稱復合材料業務是指會員從事復合材料的設計、生產、銷售、服務等業務的總稱。第三條 會員自律的基本原則是誠信守法、規范服務、公正公平、文明競爭。第四條 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依法經營,自覺接受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監管和行業指導,履行規定義務。第五條 加強行業內的溝通協作,充分利用復合材料行業資源,努力發揮會員作用,增強行業整體競爭力,自覺維護復合材料行業整體利益。第六條 自覺遵守職業道德操守準則,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以誠信為本,牢固樹立企業誠信意識,自覺規范企業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第七條 按照現行適用的復合材料設計準則、規范和標準從事復合材料設計活動。包括且不限于設計輸入輸出、設計評審、計設驗證、設計確認等活動。提倡開展三方設計認證,提高復合材料設計的可靠性和穩定性。第八條 按照現行相關的復合材料質量標準從事復合材料生產活動。提倡開展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綠色產品認證、自愿性產品認證、誠信體系認證和智能制造等有利于提升企業品質形象的活動。(一)采購原料應該符合相關國家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設計規范等規定。(二)生產過程應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使用衛生安全的防護設施或用具。(三)生產過程應確保工序完整,不偷工減料,不生產假冒偽劣產品。 (四)加強生產、質量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證資料的完整性和產品質量的可追溯性。(五)持續開展從業人員的崗位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從業人員技能水平和崗位認知水平應滿足崗位要求;質量檢驗、關鍵工序、特殊工種應持證上崗和定期審核。(六)提倡使用先進的生產裝備,不斷提升智能制造和產品質量水平。第九條 建立專業的銷售和服務隊伍,提供專業的銷售技術咨詢和售后技術服務,樹立良好的行業質量口碑和服務形象。第十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開展復合材料業務活動。自覺維護市場秩序,進行良性競爭,抵制不正當競爭,低價競爭、惡性競爭,凈化復合材料市場。第十一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復合材料信息與科技活動。(一)準確發布與復合材料業務有關的各種信息。不發布虛假信息誤導復合材料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二)積極開展復合材料科研、科教活動,普及科學技術知識,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進企業科技進步。(一)積極申辦注冊自主商標,申請產品專利權。維護企業自身的知識產權。尊重他人所持有的產品品牌、商標、企業標記、名優標記,不使用與之相近似或易混淆的名稱、標記。(二)積極主持或參與國際、國家、行業、團體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制造過程高標準、嚴要求,促進行業技術進步,逐步淘汰高能耗、低產出、高碳排放的落后制造標準和工藝。(三)不假冒和仿造其它復合材料生產企業、經營者所設計、生產、銷售的復合材料產品;不損害他人企業形象。第十四條 中國復合材料工業協會秘書處作為執行機構負責本公約的實施;負責對會員從事復合材料業務的行為進行監督、評議,并向社會公布評議情況;會員自律行為及監督評議結果納入誠信記錄。第十五條 中國復合材料工業協會秘書處負責建立白名單制度,對自愿申請納入白名單的企業進行審核和復核,并向社會公眾予以公布。第十六條 會員單位要互相監督本公約執行情況。對違反本公約,造成不良影響,經查證屬實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公約執行機構可提請政府有關部門按照有關法規的法律責任條款作出處理,并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曝光,情節嚴重的取消其會員資格。
關于公布《中國復合材料工業協會行業自律公約》的通知.pdf